针对目前网购维权路上的种种掣肘,仅凭目前新消法的一纸条文显然不够,令维权法规利器落到实处,尚需有关部门加紧出台新消费法配套细则。首先,明确不享受“无理由退货”条款的边界界定。明确、统一“不宜退货”商品品目。其次,针对日益高昂的维权成本,法律法规应明确退货运费由谁出、如何防止规定被滥用等。第三,还需协调电商平台,在醒目位置标明商品是否支持无理由退货。
总之,一个产业要做大做强,产业自身的规范是必不可少的,推动企业竞争回归到诚信经营,促进企业强化核心竞争力,塑造一个更加规范的网购市场才能真正让市场迎来发展的“春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