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邦盛首页 > 资讯中心 > 电商资讯 >

新消法后悔权执行难 电商增设不退货商品清单

编辑时间 : 2014-03-25 11:29:40  作者:邦盛建站

新消法赋予“后悔权” 电商新增不退货品类

列“负面清单” 网购不退货翻倍

关注新消法

法制晚报讯(记者 李松) 新消法上周开始实施,网购“后悔权”让网购有了更多选择。不过,有消费者在退货时发现,除了新消法中规定的4类不适用7天无理由退货的商品以外,电商纷纷将母婴用品、美肤化妆品、食品、保健用品等纳入不退货范围,不能退货的商品种类要比法律规定的多出1倍。

发现 增“负面清单” 不退货商品增加

“不是可以7日无理由退货吗?退的时候才发现,人家自有一套规定,没辙。”最近网购了不少婴儿用品的“准妈妈”王女士发现,本可以享受无理由退货的商品,商家执行的标准却不一样。

王女士说,自己看到新消法规定有4类商品不适用7天无理由退货,但电商纷纷在此基础上增设“负面清单”,不退货种类翻倍增长。

上午,记者在京东、亚马逊、淘宝、苏宁易购、1号店等多家电商网站查看,发现电商均有不能退货商品的清单,除了新消法规定的4类商品,许多电商还新增了一些品类。

比如京东商城,美容化妆品、食品饮料、保健用品、母婴用品被不同程度划定在“负面清单”中。

“这些商品属于特殊商品,您如果退回来,我们再销售给其他客户,这对下一个客户也是不安全的。”对于为何扩充不退货范围,京东商城工作人员如此解释。

电商增设“不退货”名单

亚马逊:食品类、美容化妆品类、个护健康类、合约手机、售价高于500元的钟表类商品、售价高于300元的珠宝首饰类商品等

1号店:食用类、贵重类、个人护理类、贴身类、虚拟类等

京东:珠宝首饰及个人配饰类、食品、保健品、个人护理用品、贴身用品、化妆品、虚拟商品等

苏宁易购:虚拟类、代金券、团购、服务类、艺术品及收藏品、奢侈品、售价高于500元的钟表商品、售价高于300元的珠宝首饰类商品、美妆类、食品保健类、宠物类、母婴类、健身器材类等

说法 提前约定不退货 需分类

经常网购、对新消法略有研究的市民何先生说:“新消法规定,可以约定不适用无理由退货的产品。现在电商约定完了,这也不能退,那也不能退,消费者该怎么办?”

他认为,应细化细则,对可退货的商品进行进一步规定,才能避免部分电商“钻空子”。

新消法后悔权执行难 ,电商增设不退货商品清单

分享到: 0
+1
0
邦盛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二维码扫一扫,进入官方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