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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限制注册看域名的隐性资源属性

编辑时间 : 2014-03-27 09:32:50  作者:邦盛建站

我们在CNNIC.cn查询一个域名whois记录的时候,有时候会看到以下的文字:

“经主管部门批准您申请的域名已经被列入限制注册名单,根据有关规定,此类域名不能通过联机方式申请,请您与 010-58813000-1 联系。”

这表明您查询的域名是被限制注册的,在《中国互联网络域名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 表明:“为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众利益,域名注册管理机构可以对部分保留字进行必要保护,报信息产业部备案后施行。”

被限制的包括中国的市级以上的行政地名、一些公共组织和机构的名称的拼音,还有一些涉及公共利益的词汇,例如OneWorldOneDream。这表明了域名管理机构CNNIC根据有关政策作了保留。

OneWorldOneDream.cn事件是指中国的奥运口号OneWorldOneDream通过媒体发布后,立刻有个人或其他机构在中国奥委会之前注册了OneWorldOneDream和oneworld-one-dream的cn/com/cn/net.cn/org.cn的域名,事后CNNIC通过强制手段收回了这些域名。从这个案例我们可以看出域名的隐性资源属性,即CNNIC除了对已经存在的一些名称需要保留对应的域名外,并不能事先来控制一些将会成为限制词汇的域名,用户完全可以通过词汇组合来注册到,然后CNNIC才能通过行政权力来决定是否发放,这就说明,域名资源是需要用户自己去发掘和注册的,是包含了注册人脑力劳动在里面的,也就象SecondLife游戏一样,本来空无一物,需要用户创造出来才可以获得自己创造的东西。

同时,我们发现CNNIC取消已经注册的OneWorldOneDream系列域名是没有法律依据的。《中国互联网络域名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 “为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众利益,域名注册管理机构可以对部分保留字进行必要保护,报信息产业部备案后施行。”,第三十四条 规定“已注册的域名出现下外情形之一时,原域名注册服务机构应当予以注销,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域名持有者:

(一)域名持有者或其代理人申请注销域名的;

(二)域名持有者提交的域名注册信息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的;

(三)域名持有者未按照规定缴纳相应费用的;

(四)依据人民法院、仲裁机构或域名争议解决机构作出的裁判,应当注销的;

(五)违反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本办法规定的。”

我们可以看出,OneWorldOneDream系列域名没有获得CNNIC保留, 所以普通用户可以通过注册商注册,所以不符合第25条的规定。同时第25条的条文不是限制性表述,并且被陈述的对象是CNNIC,所以该条显然不对注册人产生限制作用。第34条中一、二、三、五显然与该域明无法对应,那么(四)呢?我们没有看到任何一个该系列域名是以这样的方式注销的,显然,那些注册人是因为这第(四)条原因而选择了“(一)域名持有者或其代理人申请注销域名的”来交出了自己的权益。

从限制注册看域名的隐性资源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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