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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域名恶意炒作被叫停

编辑时间 : 2014-04-27 17:53:01  作者:邦盛建站

继“中央一套”、“中央二套”等遭商业抢注之后,“两会”、“八荣八耻”等政治词汇也没能避免被抢注的“厄运”。在国内域名注册需求急剧增加的同时,非法注册不良域名,恶意抢注域名等却扰乱了域名注册服务秩序。为净化市场,信产部近日宣布,将从即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为期半年的规范整顿。

 

代理商成重点监管

 

按照计划,即日起至12月1日前将是各域名注册管理机构和域名注册服务机构自查自纠阶段;而从12月中旬开始,信产部将对重点地区进行检查,并公布检查情况。信产部的通知明确规定,此次活动监管的重点范围,一是域名本身,二是负责注册域名的各地代理商。按照规定,代理商不得采取炒作、欺诈、胁迫等不正当手段推销域名,更严禁代理商假借域名注册的名义,推广其他互联网服务。按照规定,个人不容许注册企业域名,但代理商往往会采取默许态度,甚至帮助炒家提供营业执照等资料,以顺利注册域名

 

通告还要求,各地通信管理局要尽快摸清行政区域内域名注册机构、注册代理机构开展域名注册服务种类、各类域名注册数量、域名注册服务方式、不良域名清除过滤机制及执行等情况,并依据域名管理办法开展对行政区域内域名注册服务机构的管理,检查落实行政区域内域名注册服务机构不良域名清除过滤工作,规范域名注册服务行为,维护域名注册服务秩序。

 

恶意抢注早有定义

 

据介绍,国内各大域名注册商目前对于中文域名注册费的统一报价为每个域名每年280元,后缀是“.CC”的则是每年500元。在注册之后,一般炒家转手便是上万元,而去年Google收购Google.com.cn与Google.cn两个域名时甚至花费了上百万美元。

 

今年3月,CNNIC最新修订的《域名争议解决办法》正式实施。新办法强调了“先注先得”的国际通行注册制度,体现了保护广大域名注册者权益的大原则,同时对“恶意注册”的概念有了清晰的界定。注册域名用于出售将不再属恶意抢注,注册者只有向“民事权益所有人的投诉人或竞争对手出售、出租或者以其他方式转让该域名,以获得不正当利益”才能被定义为“恶意注册”。

 

相关专家指出,抢注是否违法,首先就要注意区分“抢注”和“恶意抢注”,先注册,并非就是“恶意抢注”,只有被域名仲裁机构仲裁或者法院进行裁决结果认定“恶意抢注”的情况下,才会受到相应法规制裁。

网络域名恶意炒作被叫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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