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邦盛首页 > 资讯中心 > 业界资讯 >

域名在朋友圈内分享需要ICP备案

编辑时间 : 2014-12-15 10:10:00  作者:邦盛建站

12月12日,微信发布公告称,根据互联网管理的相关规定,即日起在微信朋友圈内分享域名,需在2014年12月31日前完成ICP备案,以避免分享频率受到限制。


ICP是“Internet Content Provider”的简称,意为网络内容服务商。ICP证是网站经营的许可证,根据国家《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规定,经营性网站必须办理ICP证,否则就属于非法经营。

《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显示,互联网信息服务分为经营性和非经营性两类。国家对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实行许可制度,对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实行备案制度。

未取得许可或者未履行备案手续的,不得从事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的目的就是为了防止在网上从事非法的网站经营活动,从而打击不良互联网信息的传播。

域名在朋友圈内分享需要ICP备案

分享到: 0
+1
0
邦盛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二维码扫一扫,进入官方网站